近日,潭下镇文里村村民何某某因违规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警,造成大面积火烧山,公安机关依法对何某某处行政拘留10天。
11月17日下午2时50分左右,潭下镇文里村发生森林火灾,村干部及护林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扑救。与此同时,镇林业站接报后迅速组织周边地区护林员赶往火警现场,及时扑灭火源。
据了解,何某某在明知周围均是杂草林地、天气高度干燥的情况下,仍继续在离山边不足10米处内焚烧禾杆,最后引发森林火警,经森林公安核实过火面积约4亩。该行为属于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违反了《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五华县人民政府 森林高火险期禁火令 第3号》规定,日前,当事人已被依法拘留10天。
【违法人员何某某 是因为焚烧禾杆引起的火烧山,在自己屋檐下烧的,然后在走开,不在家,很后悔一晚上都很懊恼睡不着觉,认识到错误了,不应该在山脚下焚烧了】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以来,天气持续晴朗干燥,防火形势极为严峻,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引以为戒,提高防火意识,杜绝野外用火行为,共同维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林业部门将继续加强巡查力度,一经发现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将坚决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