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天干物燥,林间落叶、枯草等可燃物增多,当前正值森林防火高发期,森林火灾隐患较大。但是还是有一些村民怀着侥幸心理,违规野外用火,自然被依法惩处。
公安机关与各镇政府工作人员加大森林防火巡查力度,见烟就管,见火就查。前几天,先后在棉洋镇唐纯村、转水镇黄梅村发现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并将违法行为人彭某、邓某2人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彭某是一名电力施工队工人,其在棉洋镇唐纯村山上施工时将未燃灭的烟头丢到草丛中引起山火,好在山火被及时扑灭。另一名违法人员转水镇黄梅村的邓某在明知周围均是杂草林地、天气高度干燥的情况下,仍抱着侥幸心理在自家农田里用打火机点燃田里的禾杆堆进行焚烧;2人行为均属于违规野外用火,目前,2名当事人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五华县公安局法制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李平 在高火险期内违规野外用火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命令 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可作出警告或罚款两百元,情节严重的可处于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记者在县拘留所见到了邓某、彭某,两人也声称对此次的违法行为追悔莫及,表示会牢记教训,绝不再犯。
县公安局表示,下来将继续把严防森林火灾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对野外违规用火案件的打击力度,坚决做到“零容忍”,一经发现,一律依法行政拘留。
的确,森林防火来不得半点侥幸。不能等山火燃起来了,等自己被抓了,才万分后悔,到时候于事无补。所以,防火意识时刻都要挂在心上,不能有丝毫的侥幸,切莫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