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警民齐手放归猫头鹰

 时间:2021-05-10
   5月9日晚11时许,五华县长布镇村民张某在青岗村在路边捡到一只小猫头鹰,他立即小心翼翼地将其捧在手心上,立即报警的同时把他送到大田派出所请求救助。

民警向七目嶂保护区管理处和镇政府林业站请求协助,经检查发现这只小猫头鹰只是腹部有些湿润,没有受伤且具备野外生存能力,七目嶂保护区管理处汇同镇林业站工作人员一起将其带至七目嶂保护区内野外山林中进行放生,让它重回大自然的怀抱。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也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资源。自从2020年2月24日,全国人大通过《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来,村民保护自然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不断增强,形成了相知、相惜、相爱的良好格局。在此呼吁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不非法猎捕、杀害、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做一个守法、文明、有爱心的好公民。

猫头鹰学名褐林鸮,头宽大圆形,嘴短而粗壮前端成钩状,头部正面的羽毛排列成面盘,与猫极其相似,故俗称猫头鹰,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