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邓伯锦,副主任李永浩、李清昌带领部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金泰华府、奥园商住楼、东方花园等地,详细了解各小区对《民法典》相关规定的职责履行和物业服务管理情况;
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五华近年来贯彻实施《民法典》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实施情况工作汇报。
近年来,五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严格督促物业公司做好经营服务管理,精心指导住宅小区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全力排查化解信访矛盾纠纷,有力推动了全县物业服务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至目前,全县有各类住宅小区约286个,在县住建局住保中心登记备案的物业服务企业共有24家,物业服务企业进驻管理住宅小区72个,业委会聘请管理住宅小区3个。其中,县城住宅小区中包括鸿云花园、御景豪庭、金泰华府在内的7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县委县政府为推动《民法典》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实施贯彻所做的工作努力。强调,各级要进一步抓好部门联动配合,以《民法典》相关规定和地方条例为抓手,明确全县小区物业工作“谁去管、管什么、怎样管”的问题;要抓好重难点小区的管理工作,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分析研判问题,形成工作报告;要抓好小区物业指导和安全文明小区示范创建活动,发挥榜样带动作用;要抓好监管责任落实,解决好小区居民烦心事,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增加群众生活幸福感、获得感,提升宜居五华城市文明水平。
县领导宋学希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