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部委办局和中央、省、市属驻五华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五华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城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双创”氛围,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宣传作用,动员全县群众参与双创行动,为实现中国梦五华篇章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丰润道德滋养。为此需创作一批具有五华文化特色,五华印记的公益宣传内容,用于公益广告宣传。中共五华县委宣传部、五华县文明办、五华县广播电视台、五华文联联合主办五华县第二届“中国梦•五华美”公益广告创作大赛活动。
一、活动主题
同创文明卫生城市 共建幸福宜居五华
二、创作要求
参赛作品需体现“五华元素”,围绕新时代“弘扬中华传统美德、道德典型、诚信守法、文明礼仪、生态环保、文明旅游、文明交通、学雷锋志愿服务、尊老爱幼、网络文明、普法教育、关爱留守儿童、关爱未成年人”等各类公益主题进行创作,善用五华元素,讲好五华故事。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凸显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围绕活动主题,以五华特有的符号、意象、故事、道德人物、名人名史、名筑名品以及各镇村特色风物等具有五华代表性精神的民俗、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创作元素,创意、设计、制作公益广告作品。
三、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中共五华县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县文明办、县广播电视台、县文联
四、参赛对象
面向社会各单位团体、广告经营企业,广告从业人员、在校师生、广告设计爱好者(单位和个人名义不限)均可参加。
五、作品形式
(一)平面类
平面类作品要具备广告作品特征,画面除标准A3尺寸外,还可针对灯箱、路牌、灯杆旗等不同媒介进行创作设计。具体可参考《平面作品设计尺寸参考》(附件3)的不同尺寸。
平面类作品统一用数码快印,并用150克轻黑硬卡纸裱起1份,背面贴上参赛表,两件以上的系列作品必须分开装裱。每件参赛作品须同时提供以下两种文件格式,并刻录在同一张光盘内:格式一:JPG格式文件,分辨率为原大72dpi;格式二:作品源文件(CDR或PSD)。
(二)影视类
影视类作品制成AVI格式,像素要求不低于720×576PIX,注明作品名称,与创作文案电子版刻录成光盘。
六、作品要求
(一)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
(二)作品要充分表现大赛的主题,格调高雅,积极向上,内容不含任何商业元素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三)参赛作品不得在画面内容或标版中显示报送人、创作人等相关信息。
七、作品权属
(一)所有参赛作品(包括材料)均不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底稿。
(二)提交作品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如发生知识产权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责任,同时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或所获奖项的权利。
(三)参赛单位或个人须签署《著作权转让承诺函》,大赛主办方在公益宣传中享有(但不限于)对参赛作品进行修改、复制、摄制、放映、展览、广播、汇编及信息网络传播的权利。
(四)除获奖奖金外(获奖者自行纳税),大赛主办方不再支付给参赛者任何费用。
(五)凡参赛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次大赛的各项规定。
八、奖励办法
大赛按平面作品和影视作品设置奖项,获奖者获得相应的奖杯、证书和奖金。参赛者在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一)平面类
一等奖1名,授予奖杯、证书和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授予奖杯、证书和奖金2000元;三等奖3名,授予奖杯、证书和奖金1000元;入围奖10名,授予证书和奖金200元。
(二)影视类
一等奖1名,授予奖杯、证书和奖金8000元;二等奖2名,授予奖杯、证书和奖金3800元; 三等奖3名,授予奖杯、证书和奖金2000元;入围奖10名,授予证书和奖金600元。
九、报送方式
参赛的每一件作品,必须包括以下四份材料:1、参赛作品本身;2、文件光盘;3、《五华县2018年公益广告作品大赛参赛表》(附件1、平面作品贴在装裱作品背面,影视作品另附);4、《著作权转让承诺函》(附件2)。
参赛作品须在2018年9月30日之前,送达或邮寄至五华县广播电视台。地址:五华县水寨镇华一东路1号五华县广播电视台(邮箱:1599001698@qq.com),咨询电话:0753-4433233、13543201986李山,联系QQ:1599001698。
中共五华县委宣传部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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